御制大诰 御制大诰 明朝刑典。又名《明大诰》,由朱元璋亲自写定。共分《大诰》、《大诰续编》、《大诰三编》3部分。《大诰》共74条,于1385年颁布;《大诰续编》共87条,1386年刊布;《大诰三编》43条,1386年颁行。《大诰》多为诛杀贪官污吏、害民豪强,记载凌迟、枭首、族诛者以千百计,弃市者则达到万数。《大诰》按明太祖规定,每户1本,甚至连学校课士和科举考试也以其为题。 目录 大诰 御制大诰序 大诰目录 御制大诰卷一 御制大诰卷二 大诰续编 大诰续编 目录 御制大诰续编卷三 御制大诰续编卷四 大诰三编 御制大诰三编序 御制大诰三编目录 御制大诰卷五 御制大诰卷六 大诰三编后序